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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哥林多前書十一5~7, 10, 13~15

 

v. 5: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,若不蒙著頭,就羞辱自己的頭,因為這就如剃了頭髮一樣。

v. 6:女人若不蒙著頭,就該剃了頭髮。女人若以為剃頭髮為羞愧,就該蒙著頭。

v. 7:男人本不該蒙著頭,因為他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,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。

v. 10:因此,女人為天使的緣故,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。

v. 13:你們自己審察,女人禱告上帝,不蒙著頭,是合宜的嗎?

v. 14: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,男人若有長頭髮,便是他的羞辱嗎?

v. 15:但女人有長頭髮,乃是她的榮耀,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。

 

這「蓋頭」的長頭髮,被稱為是「服權柄」的記號,它是一個記號,這個記號述說一項重要真理:上帝創造的次序——上帝是基督的頭,基督是各人的頭,男人是女人的頭(林前十一3)。

 

從這個角度來看,不願意蓄長頭髮,等於不願順服、不接受上帝所設立的次序。上帝原始的心意,是希望姊妹們蓄長髮,讓「長頭髮」成為姊妹們天天的提醒,提醒自己,女人需要服在男人的權柄底下;若是未婚,當順從父親的權柄,若已婚,則當順從丈夫的權柄。

 

現代社會裡,髮型設計這門行業相當蓬勃,許多女性選擇剪短髮,像男生一樣。如果基督徒姊妹能明白長、短髮各別的象徵意義,就不會輕易地把頭髮剪得像男生一樣,正如明白洗禮(浸水禮)意義的人,通常會選擇用「浸禮」方式受洗,不會想用「點水禮」的方式受洗一樣。

 

從舊約開始,上帝經常用「實物教學」的方式,向人類和祂的選民闡釋真理。祂立「彩虹」,要人們看見彩虹,就要回想當年的洪水,要思想上帝是一位審判全地的上帝,不能輕慢。

 

到了約書亞記,祭司和百姓過了約但河之後,上帝要約書亞從約但河中取十二顆石頭,作為記念,讓後代子孫看見就謹記,上帝曾擋住約但河的水,讓百姓走乾河床過河。

 

到了新約,主耶穌設立聖餐,吩咐門徒「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」。

 

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希望姊妹們蓄長髮,不要蓄像男生一樣的短髮。因為長頭髮是「服權柄」的象徵。女人頭上的毛髮是象徵「在上的權柄」,剪成短頭髮,變成負面的象徵:我不高興自己是個女人,我不喜歡上帝將我造成女人,我不想要服在上帝為我設立的在上權柄。

 

頭上的毛髮既是「權柄」的象徵,那麼,身體其它部位的毛髮又如何?上帝在人體身上創造毛髮的目的是什麼?

 

這裡我們需要用到「舉一反三」的學習原則。其實,「頭上毛髮」是權柄的象徵,應用在身體其它部位亦然。男人女人身上的毛髮,除了皮膚的毫毛、眼睛上的眉毛、睫毛、鼻子的鼻毛不算外,男人女人都有腋毛、陰毛;男人則有胸毛、嘴毛(鬍子)。

 

上帝在人身體的幾處「重要部位」設計毛髮,若不從屬靈的角度思想,會覺得那些毛髮的存在很奇怪,因為看起來沒有實質功能,感覺都是不需要的。但是若從屬靈權柄的角度理解,就能明白為何上帝要在重要部位設計毛髮,其實是提醒人們,要「服權柄」。

 

男女的性器被毛髮遮蓋,因為聖經上說:

 

「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」(林前七4)。

 

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二24)。

 

上帝藉著毛髮,用它來提醒我們,我們的私處只有自己的配偶有權柄「使用」,在性生活上,要彼此順服上帝所配合的配偶,不可「想怎麼用就怎麼用」。毛髮在私處的遮蓋也提醒未締結婚約者,不應放縱性慾、與人發生性關係。性器官只能在婚約關係中與配偶交合,不可在婚約外與任何人交合。

 

上帝設計腋毛,靠近胸部,因為經上說:

 

「她如可愛的麀鹿,可喜的母鹿,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,她的愛情,使你常常戀慕。…我兒,你為何戀慕淫婦,為何抱外女的胸懷?」(箴五19, 20

 

女人的胸部(兩乳)必須視為與「私處」一樣神聖的器官,不應該讓配偶之外的人看見。它會使妳的配偶興奮、滿足,當然也會使配偶以外的男人興奮,這就是為什麼上帝要設計腋毛,提醒女人,不要穿著暴露,任何會讓人看見妳的腋毛的衣服(如薄紗、寬領、無袖、短而寬袖的衣服),就很容易讓人看見妳的胸部。當女人願意穿著比較「保守」時,其實是在保護自己,也保護配偶的感覺,不致沒安全感。

 

上帝設計男人的胸毛,因為男人的胸膛是用來褓抱懷褫兒女、用愛擁抱妻子的:

 

「祂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(以色列是上帝的妻子,百姓稱為上帝的兒女),在古時的日子,常保抱他們、懷褫他們」(賽六十三9)。

 

「為何抱外女的胸懷?」(箴五20

 

我相信「胸毛」的設計,是要男人看見就想到,身為一個男人,為人丈夫和父親者,不可對家庭不忠,對妻子不忠,去懷抱「外女」(妻子之外的女人),這「胸部」應該被「遮蓋」,如同女人的胸部一般。

 

上帝設計男人的嘴上會長毛髮,因為經上說:

 

「男人是…上帝的形象和榮耀」(林前十一7)。

 

上帝用話語創造天地,祂的話語有能力。男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,他的口所說的話也帶著能力。為此,男人的口舌需要被遮蓋,要順服上帝的權柄,順服真理。男人原應該彰顯上帝的榮耀,只是那張嘴一定要學習說積極、造就人的話語。上帝用祂的口發出權能的命令,創造了諸天和萬象,上帝也希望男人能在他的工作場合、家庭裡、教會裡…,用他口中說出的話成就上帝的計劃。

 

「生死在舌頭的權下…」(箴十八21)。

 

上帝給男人長鬍子,此設計的目的是要讓男人天天被那蓋在嘴上的毛髮提醒:不論說什麼,都當造就人、榮耀上帝,正如上帝要女人藉著蓄長髮,天天提醒自己應順服在上的權柄。

 

曾幾何時,世界的潮流變成鼓勵男人將鬍子刮掉。現代審美標準是:將鬍子刮乾淨才是英俊、有禮貌。這種新審美觀其實是西方資本主義的產品,因為賣刮鬍刀的商人必須要說服消費大眾:「刮乾淨」才是正確的。所運用的方法就是媒體的洗腦策略,透過廣告不斷地灌輸這種審美觀給消費者,久而久之,全世界大部份人就接受了。

 

其實,以前的人對鬍鬚的看法不是這樣,他們並不認為鬍子刮乾淨才是美,反而認為鬍子被刮掉是羞辱:

 

「哈嫩將大衛臣僕的鬍鬚剃去一半,又割斷他們下半截的衣服,使他們露出下體…他們甚覺羞恥,(大衛)告訴他們說:可以住在耶利哥,等到鬍鬚長起,再回來」(代上十九4, 5)。

 

那些臣僕在鬍鬚未長回來之前,不要回朝廷,因為那被視為等同露出下體般「羞辱」的事。沒有鬍鬚可以長的人,當然應該把掛在嘴上的幾根毛剃乾淨,但是能長鬍子的人,若按照上帝的設計本意,不需要刮掉,反而要鼓勵你留下來。因為它是一個「記號」,與女人蓄長髮的意思一樣,是「服權柄」的記號!

 

當我們思想父親的角色時,發現身為父親的人,他的一言一行,對兒女、配偶的影響非常巨大,父親的話語可以造就兒女,也可以傷害兒女、毀掉兒女的自信心、自我形象。作父親的人對兒女和配偶,要多講讚美、鼓勵的話,少說批評、怒罵的話,對兒女和配偶會是非常大的祝福。

 

這需要作父親的男人,常常約束自己的舌頭,尊主為大,不任憑口舌的情慾,想說什麼就說什麼。「鬍鬚」就是提醒自己,不要「口無遮欄」,讓鬍子成為男人說話之前三思的提醒、記號。

 

我們的本性、傾向

 

「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…」(林前十一14)。

 

雖然我們的本性指示我們,女人蓄長髮是對的,男人蓄鬍子是對的,但是,人的「本性」卻不敵「廣告」的威力!

 

就好像皮膚美白的廣告。明明自然接受日光曝曬的皮膚,就會呈現古銅色,是健康的膚色,廠商卻為了要賣美白產品,便詭詐地把女性消費者洗腦,要她們不知不覺中相信:白皮膚才是美,皮膚不白不漂亮,沒有人會喜歡妳。

 

透過廣告的力量,少女們花錢買美白產品,讓自己皮膚變白,拒絕更健康的膚色。從來未曾聽說有男人刮腿毛,男人一般都接受自己有腿毛,不會刮掉它,但是卻不能容許自己長鬍子,為什麼?因為社會主流的審美觀已經被廣告所操控,多數人相信:一個人若不把鬍子剃掉,是「沒禮貌的」。

 

婦女在教會蒙頭

 

今日教會界不講女人蒙頭,原因就在這裡。多數人不重視,也不認識崇拜禮儀中的「象徵」儀式,就把「女人在教會中蒙頭」解釋為「那是當時特定民族的文化,現代的教會不需要接受它,因為我們是不同民族」。

 

其實那不是「文化」,那是「象徵」。

 

既是象徵,我們就應當利用它來豐富教會的崇拜禮儀,好比牧師穿牧師袍、聖堂要掛十字架、復活節期要換不同顏色的講桌巾…。若用「文化」解釋,現有崇拜儀式中的元素應要丟掉大半,因為都是西方教會傳過來的!為何獨獨鍾情西方文化,卻不接受中東文化?既然要捨棄「中東文化」,不要蒙頭,不要蓄鬍,為何不用同樣的尺度,將西方教會文化一併捨去?

 

蒙頭、蓄鬍不是「文化」,是超越時空、種族的「象徵行動」。

 

女人蓄長髮、男人蓄鬍鬚,都是人們「本性」裡認為天經地義的事,可是,當我們不明白這層屬靈的意義時,便將這些超越時空、種族的「象徵行動」視為與我們無關的「特定種族和時空背景之文化」,而摒棄於教會大門之外,我們就失去許多被提醒的機會。

 

主耶穌知道祂的羊群是很「健忘的」,所以吩咐我們,要藉著聖禮「記念」(remember)祂的真理;祂吩咐與祂立舊約的百姓,男性必須要行割禮,稱之為「立約的證據」,成為肉體上的記號,天天「提醒」自己要守住與上帝立的盟約。因此,鬍鬚和長髮,也是用來提醒我們,叫我們不要「忘記」的肉身記號。

 

只因主流價值觀、審美觀已經被商業世界所掌控,符合聖經真理、本性良心的蓄長髮、留鬍鬚反成為古怪的行為。

 

常有人問我,為何要蓄鬍。

 

目前在所承擔的服事中需要說很多話,天天要運用上帝的話語幫助需要解惑的肢體。我愈來愈看見自己在話語上的責任是何等重,多麼需要上帝的指引,好使我說出去的話,能夠合上帝心意,能造就人。把鬍子留下來,是希望自己能天天被提醒,我的口需要真理的遮蓋,我願意順服主耶穌的權柄。

 

願這「落腮鬍」在我嘴上成為服權柄的記號,不合上帝心意的話,我不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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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「勸化服事」?

 

「或作勸化的,就當專一勸化」(羅十二:8)。

  這是指上帝在基督的身體上,因著肢體互補的需要,所設計的七項功能之一。這個恩賜,是為了讓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,都能夠住在基督裡,靈魂體都興盛。

  聖靈被稱為「訓慰師」(約十四:16, 26),巴拿巴被稱為「勸慰子」(徒四:36),這兩個字的字根相同。「訓慰師」的原文是指在法庭上代人打官司的辯護律師,辯護過程中,必須要提出足以讓法官接受的法律條文、判例、辯證,好幫助他的委託者勝過敵對者。「勸慰」這個字即「勸化」,有「安慰」、「代求」之意。

  如同聖靈在我們身旁加力量給我們,能以勝過敵對的撒但,照樣,一個善於勸化的巴拿巴(勸化之子),他的恩賜表現在幫助身邊的人,在面對仇敵攻擊時,能夠將真理解明,使當事人可以因著明白真理而得到安慰、力量,並且知道如何運用主所賜的權柄勝過屬靈的敵對者。

  聖靈來,賜下智慧使這人有這恩賜、或那樣恩賜。訓慰師來,是叫人「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」,因此,祂使用勸化者按著聖靈所賜的智慧,將真理解明,使人能夠「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」而自責,省悟過來,願意接受改變。

  巴拿巴最顯著的事工,就是幫助保羅走上耶穌為他預備的事奉崗位,起先是在教會中擔任「先知與教師」的職務,造就安提阿教會的會眾,各個成為「基督徒」,接著又一起受聖靈的差遣,倆人一同成為「使徒」,出去造就眾教會。巴拿巴幫助保羅從初信階段開始,一路不斷地勝過環境的危險、人的危險,以致保羅的恩賜不斷地發揮出來,盡他從主所受的職份。

  勸化服事就是巴拿巴的事奉,勸化者運用聖靈所賜的智慧與啟示,幫助信徒從聖經的角度思考所面對的問題,就能「看見」上帝所開的出路,原來都在上帝的話語中,在勸化的過程中經歷主耶穌所說的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」(約十四:6)。上帝的話語成為人可以走的路,通到上帝的平安穩妥中;有病的得醫治、軟弱的變剛強、困惑的得明白。最終,能夠走在主為這人所定的旨意中,盡他的職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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