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備巴蘭的教訓

「然而,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: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;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,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,行姦淫的事。」

(啟二14)

  巴蘭到底是何方神聖?他做了什麼?他的教訓帶給上帝百姓什麼影響?主說,這巴蘭搬了「吃祭偶像之物」和「姦淫」這兩大塊「絆腳石」,使上帝的百姓「跌倒」。這可不是普通的跌倒,而是招來兩萬四千人死亡的大瘟疫!

  他是耶和華的先知,按理應該要幫助上帝的百姓得祝福。一開始,他的口說出祝福的話語,但是後來卻荒腔走板,成為協助敵人,讓上帝百姓受咒詛的人。聖靈嚴厲地責備祂的教會,因為有人「服從」了巴蘭的教訓。祂的意思是,教會應該分辨出巴蘭的教訓,厭惡它,棄絕它;不幸的是,不但沒有分辨出來,反而「喜愛它」、「服從它」!

 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代,摩押王巴勒希望能邀請到巴蘭,向以色列人行法術、發咒詛,叫這個種族全數滅絕。請講師要給講師費,請巴蘭要給「咒詛費」。巴蘭的墮落,是因為過不了「錢關」,放不下摩押王巴勒提供的超大筆佣金。不過,這個敬拜耶和華上帝的先知巴蘭,一開始可是正氣凜然,他對巴勒的使臣說:

  「『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,我必照耶和華所曉諭我的回報你們。』摩押的使臣就在巴蘭那裡住下了」(民廿二8)。第二天,巴蘭就拒絕了使臣,打發他們回去。理由是:我的上帝不許可。

  巴勒派第二批更尊貴的使臣,帶來更高額的「咒詛費」來,巴蘭還是正氣凜然地對巴勒的臣僕說:

  「『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,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上帝的命』」(民廿二18)。

  這個巴蘭確實是敬拜耶和華的,否則他不會三番兩次提到,他必須遵守「耶和華我上帝」的命令。但是,第二批的使臣所帶來的酬金實在太迷人,他心動了,所以對使臣說,你們住一晚,我再去求問上帝一次,看看祂怎麼說。他心裡所期待的,就是希望上帝能夠改變心意,不要擋他的財路。

  真令人喜出望外,上帝竟然改口說:

  「當夜,上帝臨到巴蘭那裡,說:『這些人若來召你,你就起來同他們去,你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』」(民廿二20)。

  巴蘭差點笑得合不攏嘴。

  上帝會背乎自己嗎?不會(提後二13),但是巴蘭一想到即將入袋的大筆財富,高興得整晚沒睡,打點長途旅行的行李,第二天就與使臣們前往摩押。身為先知,應該聽得懂上帝話中的意思,但心思盤旋在那即將入袋的頭彩,以致聽不出上帝說「你就起來同他們去」,其實真正的意思是:「我已經說不可以去了,你還來問!你去啊,你去看看!」

  最近又有一個恐龍法官的超瞎判例。某甲、某乙兩人是鄰居,互動中產生了一些摩擦,某甲有一天就喝酒壯膽,開車到某乙的車子前,威脅要撞爛某乙的車。某乙很生氣,就對他說:「你撞撞看!」

  沒想到某甲竟然真的撞上去,造成某乙的車頭嚴重受損,告到法院。恐龍法官的判決竟然是:某乙對某甲說「你撞撞看」,顯示某乙同意某甲撞車之行為,因此,判某甲無罪,不須賠償!

  審理這案子的法官,跟巴蘭一樣「白目」,竟然把「你撞撞看」視為「同意」!記者給了一個幽默的眉批:還好某乙沒有說:你砍看看!到時真殺了某乙,法官會說,某乙事先同意某甲殺他,所以無罪。

  言歸正傳。白目的巴蘭在路上有了一個極其特別的經歷,就是驢子兩次為了繞過要殺巴蘭的天使,導致巴蘭受傷,讓巴蘭非常生氣。第三次,驢子為了救他,索性伏在地上,停止前進,而且竟開口對他說話!(民廿二22~31

 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難、攔阻,不一定是從撒但來的。有時可能是上帝派天使阻止你做愚昧的事;祂讓你不順利,為要救你免於死亡。那時,要停下來求問主,不要以為一定是撒但的攔阻,就用蠻力硬闖。若非驢子相救,巴蘭差點就死在天使刀下!多少人在男女交往方面,屢戰屢敗,屢敗又屢戰,卻不懂得停下腳步,學習正確的男女交往,最後遍體鱗傷,甚至家破人亡。

 

使人輕蔑律例的假先知

  

  這一趟去摩押,完全沒有滿足僱主巴勒的期望,當然,原本要給他的那筆如頭彩一般多的酬金,也泡湯了。巴蘭愈想愈不甘心,打包時想到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,又能討「金主」的歡喜,又可以迴避「你不可咒詛以色列」這項上帝頒佈的命令。為此,巴蘭堪稱當代一切黑心律師的鼻祖,他們像巴蘭一樣,協助不敬畏上帝的人,教他們規避法律上當負的責任,以為可以逃脫上帝公義的審判。

  巴蘭心想:「能夠不必用我的口咒詛以色列,又能讓他們受嚴厲的咒詛而死、讓我的口袋飽飽,可有什麼方法?有,拜偶像與姦淫,只要他們犯其中一個罪,就足以致命。若能兩個罪都犯,豈不更能保證讓僱主滿意?」貪愛不義之財的先知像「北海小英雄」卡通片裡的「小威」,摸了摸鼻子,一彈指,頭上就放星星煙火,整個計畫浮現出來,興奮地大叫:「有了!我有好點子了!」

  他精心策劃的計謀如下:

  第一步驟,請巴勒徵召摩押國內的美女,組成「情慾兵團」,以美色和情慾作武器;

  第二步驟,打聽清楚,哪些以色列人的首領喜愛「粉味」;

  第三步驟,把這些美女暗中送給那些以色列人的首領,名單事先篩選過,所以不會被「退貨」。

  第四步驟,一旦他們收了進貢的「禮物」,開始與摩押美女們約會,成為「男女朋友」,發生性關係,這些以色列人就會收到違背盟約的四大咒詛:刀劍、饑荒、瘟疫、拋來拋去。

  「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,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,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。」(民卅一16)

  第五步驟,巴勒驗收成果之後,照約定從秘密外交帳戶,將顧問費匯到巴蘭的帳戶。

  為了確保上帝的百姓受咒詛,每個摩押美女行前的訓練還包括:「ㄋㄞ功」訓練,外加宗教禮儀訓練,讓每個美女色誘成功之後,用柔情攻勢,催逼男朋友去敬拜她們的神。這樣,以色列人所做的,就是上帝最最痛恨的兩件事:行姦淫與拜偶像。

  巴蘭還耐心地將拙著解開,叫他走(天恩出版社出版)那本書的第二章解釋給巴勒聽,讓巴勒瞭解「咒詛」的本質與操作原理。

  巴勒聽了大喜。還沒看到成果,就將酬金立刻匯進巴蘭的戶頭,巴蘭就高高興興地離開摩押,回家鄉去了。接下來,整個計畫照巴蘭所說的,順利進行。以色列人因為行淫亂和拜偶像,惹動上帝的怒氣,咒詛臨到以色列人,瘟疫大大流行在以色列營中,死了兩萬四千人(民廿五9)!巴勒不費一兵一足,就解決兩萬四千名敵方的兵力,快樂得不得了!

 

撒但的秘密武器:巴蘭的教訓

  

  聖靈在啟示錄第二章裡面,所責備的「巴蘭」,當然不是幾千年前那一位,而是當代教會中的巴蘭。這些人是誰呢?他們在教會界裡,以教會領袖的身分站在講台上,有巴蘭的心志與能力,能夠讓撒但不必動手,就讓上帝所愛的人們不知不覺中,違背「不可拜偶像」與「不可行姦淫」的法律,得罪耶和華而「死傷慘重」。

  現代巴蘭一面說要順服上帝「聖潔」的命令,一面卻自相矛盾地傳遞「去天國律法」的教導,說新約時代是「恩典時代」,不是「律法時代」,「只要因信稱義,就是義人」。所以在教會中,不必(也不可)傳講上帝的律法,因為上帝的兒女在基督裡都是「自由的」,不可以再拿任何律法來捆綁他們。大多數教會接受這套神學理論,丟棄上帝「全備的法律」,卻在自己的教會中,自行設立許多規條(律法),自行設立聖潔的標準(律法)。

  造成的結果是,上帝的兒女從一「出生」(重生),就以為基督徒的生活中,耶穌已把上帝國的法律,像害蟲一般除掉了,無論你做了什麼,只要宣告耶穌的恩典,就能獲得上帝無條件的包容與祝福(好比一個美國公民,教自己的孩子不必遵守美國的法律,就可以享受公民的每項權利)。一大堆原本靈性火熱、愛主、事奉主的年輕人,因著相信「巴蘭的教訓」,認為男女朋友本來就有「權利」享受肉體的親密關係,於是放膽進行約會型交往,發展淫亂的關係,招來天國的紅單,落在死亡權勢的手中:靈性軟弱、身體病痛,甚至死亡(林前十一30)。

  每一天的社會新聞裡,都有從男女交往衍生的社會問題,有的是情殺,有的是情傷。一位即將上台大讀書的建中學生,因為與女朋友發生性關係,導致女友懷孕,受了親友的責備後,居然跳樓自盡!

  教會是世上的光,她的責任就是將上帝的道活出來,讓世上的人看見「婚姻的正路」、「交往的正路」、「理財的正路」、「人際關係的正路」……。教會本身如果不明白真理,離棄了真理的法則,為了體貼肉體的情慾而接受巴蘭的教訓,我們的社會就無法從教會看見基督。換句話說,教會將失去影響這世代的能力,甚至與世界混雜,同流合污。

  家庭是孕育每一個人的溫床,是國家社會的基本單位。家的「體質」若健全,孕育出來的人格就健全;健全的個體進入各個階層,各個崗位,就能產生有益社會國家的正向影響力。相反地,家庭體質若不健康,所孕育出來的個人,就會讓社會的道德風俗向下沉淪。

  想要有健康的家庭,夫妻關係一定要合一;想要有合一的夫妻關係,必須在婚前打下合一的基礎。我認為,導致目前婚姻結構瓦解的最關鍵環節,在於錯誤的「婚前交往」。交往男女互動時沒有手冊,沒有準則,負面榜樣居多;所以過程中跌跌撞撞,得到不必要的受傷經驗,因而恐婚、不婚、遲育、不育,締造低生育率、隔代教養的「文明社會」。

  寫這本書的目的,是希望能提供讀者一個簡單易懂的「交往教戰手冊」,強化交往階段的品質,讓交往雙方知道,每個友誼階段該做什麼,不該做什麼。地勤人員平時保養維護飛機,不能靠自己的「記性」或「感覺」保養,必須按照「check list」,逐條檢查,不讓該注意的地方遺漏了,好確保飛行安全。這架稱為「婚姻」的飛機要起飛前,也要有非常嚴謹的行前檢驗。你去過麥當勞嗎?他們管理廁所的嚴謹度,高過許多人對男女交往的嚴謹度,因為麥當勞的廁所就有「check list」!

 

律法叫人死?

  

  巴蘭教訓的特徵,就是讓上帝的百姓輕看聖潔的命令(天國法律),行姦淫自招咒詛,被死亡權勢所殺害、毀壞。本書內容反覆地強調:上帝沒有賦與「男女朋友」享受肉體親密關係的權利。這項「權利」是世界的王虛構出來的,透過傳播媒體對全世界洗腦,甚至連教會的傳道人中也有人相信,因而成為現代巴蘭,教導上帝的百姓:男女朋友只要守住約定好的「界線」,就可以享受親密關係。

  現代版的巴蘭教訓,其毒根就是「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掉了,新約時代不可以談律法,只需要傳恩典」這句話。造成的結果是,所有針對不良行為的約束、規範,都被定罪為「想靠行律法稱義」,「不信靠救主的恩典 

  「但他們的心地剛硬,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,這帕子還沒有揭去。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。然而直到今日,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,帕子還在他們心上。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,帕子就幾時除去了。」(林後三14~16)

  有些聖經教師宣稱,經文中的「帕子」,就是「律法」。保羅沒有說帕子就是律法,保羅反倒是說,帕子是因為人「心地剛硬」而存在,它指的是猶太人心中的偏見、傲慢、無知、嫉妒等等屬肉體的情慾,不是指「律法」。聖靈的默示不會與主耶穌衝突,如果帕子就是律法,保羅在第三章14節說「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」,豈不是與他的主耶穌唱反調,公開宣告「律法已經廢去了」?事實上,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裡,清楚地召告天下: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是成全,天地都要廢去,我的律法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。(太五17~19

  明明聖靈已經默示大衛:「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。他要像一棵樹,栽在溪水旁,按時候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,凡他所做的,盡都順利」(詩一2、3)。默想律法,是蒙福的關鍵。信徒卻因為聽見傳道人說律法會叫人死亡,心想,律法一定是壞東西,就對它產生了厭惡、懼怕,不想提它,不想碰它,不想聽到它,只想聽耶穌的赦罪恩典。

  生命各層面(包括男女交往)要亨通順利,就必須思想耶和華的律法;不只思想,還要行出律法的精神與原則。讀者看懂「巴蘭」的教訓了嗎?那惡者存心叫上帝的百姓受咒詛,就要引誘他們「違背上帝的律法」;要引誘上帝的百姓違背律法,就不能讓他們看懂天國的法律。問題是,現代人識字能力都不錯,如何讓他們不懂天國法律?撒但的終極手段,就是「抹黑」律法,把律法弄髒弄臭,讓上帝的百姓看都不想看,打從心底厭棄它

  陳太太因為女兒有意開始一個新的男女交往關係,所以來尋求諮商。她的女兒過去幾年來交過好幾位男友,已經傷痕累累,陳太太愛女心切,希望女兒能夠接受勸化約談,學習正確的交往。

  約定之日,陳小姐與準男友一起赴約,談話中,兩人都坦誠過去各自有幾次失敗的男女交往。我問他們,與過去的異性朋友們有性伴侶的關係嗎?他們的答案都是:yes

  我就把盟約的嚴肅性、約會型的危險、求偶型交往的概念,用一個小時,濃縮解釋給他們聽。他們又驚又喜,說:「如果以前有人像張傳道這樣教導我們,我們一定不會走過去那些冤枉路!我們願意照您所說的方式交往!請張傳道幫助我們!」

  回去之後,他們很興奮地把從我這裡領受的新觀念,與他們所屬的教會牧師分享。分享完畢後,牧師不以為然地說:「新約時代的教會生活,哪裡有這麼多交往的規矩!我們在恩典時代,不是在律法時代!」這對年輕人原本打定主意,想要順從聖經的原則交往,棄絕他們過去放縱肉體邪情私慾的習慣;一聽牧師顯然投反對票,不贊成他們走那條比較艱辛、捨己的路,於是不再找我,而開始用他們過去喜愛的「約會型」模式交往。

  過了三個月,那位作母親的陳太太來找我,憂心地對我說:「傳道,我女兒去墮胎了。」

  律法怎麼會叫人死?丟棄上帝的律法,不願受約束才會叫人死!

 

交通自由日

  

  細菌在溫度、濕度都適中的環境,就能快速滋長;照樣,在充滿驕傲、偏見的腦袋裡,撒但的謊言最能傳播並扎根。有些上帝的兒女,信仰的根基不是「上帝的道」,而是「神學理論」,不肯下工夫默想聖經經文,卻緊抓著「神學書籍」、某改革家的論述不放;不願像路加醫生,客觀地「詳細考察」手邊的見證人所提供的證據(路一1~4 ),就認定「新約時代已經不需要律法」,或「聖經成書以後,就不需要聖靈的神蹟」這類虛無的神學理論。這些人只不過是吸取在他們以先,同樣偏執傲慢者的毒靈奶,卻自以為很厲害,能吃艱澀的「神學乾糧」。

  現代版的巴蘭教訓,其毒根之一就是「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掉了,新約時代不可以談律法,只需要傳恩典」這句話。造成的結果是,所有針對聖徒不良行為的約束、規範,都被定罪為「想靠行律法稱義」,「不信靠救主的恩典」。

  不知道持這般教導的人,在家裡是否如此教養小孩:

  「小明,你要感謝上帝,你生在新約時代,有聖靈內住在你裡面,祂會在每件事上引導你。所以,當你在學校,聽到上課鐘聲時,不用理會,聖靈如果感動你去操場跑步,你就去跑步,不用進教室。如果有人吩咐你『要聽從老師的話』,你要知道,那是律法主義,你不在律法之下,不用理會這些人的話。你如果上課時有感動想講話,就講話;想唱歌,就唱歌;想離開教室,就可以離開。」

  「還有,走在馬路上時,聖靈會指引你當行的路,因為你不在律法之下,主的恩典會與你同在。紅綠燈這些法律,都是「叫人死」的律法,你不用理會它,不管紅燈或綠燈,你心中有感動要過去,就過馬路;你開車時,也不用管時速限制的律法,有感動想要開多快,就開多快,因為你不在律法之下;按喇叭也相仿,有感動要按喇叭,就按喇叭,不必理會什麼『醫院,禁按喇叭』之類的禁止標誌,因為那些都是律法。律法是叫人死,只有聖靈的感動叫人活。」

 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裡明明地說:

  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」(太五17~19)

  祂為了保護祂所愛的兒女,賜給我們針對婚姻、男女關係、財務、飲食起居等各方面的誡命律例,統稱為「律法」。這律法不是為了剝奪我們的快樂,反倒是為了讓我們的快樂長存,才要求我們接受「限制」。想要得到財務上的平安、豐盛,就要限制物質的慾望,禁誡「先享受、後付款」的生活習慣。小孩子看卡通,通常不會主動關電視,父母在旁邊,就要限制他們看電視的時間,為的是保護他們的眼睛不受傷害。

  想要得到平安、合一的男女關係,就要接受「聖潔」的限制;交往男女應知道,交往的階段不是「法律空窗期」,上帝沒有給交往男女在淫亂這件事上享有「豁免權」。

  使徒保羅的教導,不可能與基督的命令衝突。主說律法沒有廢掉,就是沒廢。沒有廢除的法律,它的效力仍然存在,不遵守的人,一定會收到天國的紅單。當代的聖徒一定要明白,我們不是遵守律法的「字句」,而是遵守律法字句背後,那超越地域、文化、年代的法則。當我們偶而軟弱,被過犯所勝,沒能遵守上帝的誡命,也就是「犯罪」時,可以立即向主承認過犯,靠著基督十架的救贖,當下就能得到赦免,咒詛由基督十架承擔,立時破除,這叫作「恩典」。

  沒有律法管轄,不是恩典。不信的話,請交通部制定「交通自由日」,所有的人、車在這一天當中,都不必管紅綠燈和其他一切交通法規,想怎麽開就怎麼開。讀者不必親身體驗,光想就知道,那不是「恩典」,而是「災難」!

  男女交往過程,危機重重,因為撒但知道,若容讓一對男女平平安安地交往,達到合一關係,進入婚姻,這對牠的黑暗國度威脅很大。為此,牠用盡心機,設下許多情慾的陷阱,要讓人們在交往關係中絆跌仆倒。誰能指引聖徒交往成功,建立以基督為主的家庭?就是以上帝的律法誡命為本的理性交往原則。

  學生進入實習工廠,一定被老師嚴嚴告誡,務要遵守操作「守則」,甚至在行前,會用過去學長學姐受傷、喪命的記錄片和案例,來教導「守則」的重要性。意思是說,無論你的個性多麼活潑、好動,無論你喜不喜歡,到了工作地點,你一定要收斂,遵守機械的操作流程,除非你想要在實習結束時少一根手指,或少一隻手臂。

  多少原本愛主的聖徒,只因受了現代巴蘭的迷惑,再加上看到信仰的前輩們,絕大多數是以男女朋友的模式交往、結婚,婚後「看起來」大致都很平安,以為「約會型」交往模式被上帝認同,就開開心心進入男女朋友的淫亂關係,招來背約四大咒詛。交往之後,身心靈受創,靈性倒退,甚至罹患各種心身症,有的終其一生不得復原。

  有聖經可讀的人,尚且如此,那些在羊圈外,不認識基督赦罪之愛,不知道在基督裡可以成為新造之人的親友,他們將受撒但何等的欺凌和迫害!世人需要光,指引他們走出黑暗。如聖經所說:

  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」(彼前二9);

  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」(太五16)。

  用合乎聖經原則的交往方式與異性交往,這就是在世人面前,為他們示範什麼是「良善的交往模式」,也等於主耶穌所說的「好行為」。他們看見了,就會說:

  「對!男女交往就應該這樣,忍耐一段時間,守住普通朋友關係,平平和和地溝通。價值觀愈來愈合一,心靈就愈契合,彼此就愈相愛,不需要愛情長(常)跑,很快就能進入婚姻。即使交往過程中發現某些重要觀點無法合一,必須終止交往關係,因為兩人沒有親密關係,就能平平安安恢復交往前的普通朋友關係。」

  求偶型的交往模式,是良善的交往模式,在人群中,會發出光來,吸引他們的注意力;在社區中會發出光來,吸引鄰居們的注意力;在城市中會發出光來,吸引在上執政者的注意力。據我所知,已經有幾個教會和機構,受市政府委託,協助想要結婚的市民,進行「婚前輔導」。

  能有效解決「情殺」、「情傷」、「高離婚率」、「遲育」、「不育」等問題的求偶型交往,勢必會發出生命的光、真理的光,吸引所有渴望得著「合一的婚姻、平安的交往」的男男女女。

  聖徒們,為了你自己的平安,為了你兒女們的平安,請堅定地伸出你的手,向巴蘭的教訓說:No

(本篇信息原是《天國愛情學分,必修!》一書的最後一章,但為了不讓「天」書太厚,索性將它放在部落格裡,當作「補充材料」。本書近期(預計2013年3月)將要出版,敬請期待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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