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國愛情學分 --- 全民必修!

 

張博淨 著

出版日:2013 年 3 月(初版)

ISBN :978-957-43-0259-8(平裝)

定 價:250 元

Email:htem2000@gmail.com

* 新書促銷期間(2013年6月底前)定價八折優惠!

 

新書內容試閱

作者簡介:

張博淨 國立台中商專畢業,1988 年蒙召全職事奉,進入台北浸信會神學院學士班修業兩年後,赴美研習聖經碩士課程三年。

2008 年自東海大學宗教研究所畢業。曾在台中、台北、美國、南非等地全職牧養教會。目前是自由傳道,主要從事一對一勸化服事,並針對基督徒精神官能症患者之勸化醫治;

也受邀到各教會主領「天國愛情學分」工作坊、「勸化醫治」工作坊、「敬拜讚美」工作坊及「生命更新」課程。另著"解開,叫他走"一書,妻子同為傳道人,兩人育有二女二男。

 

第三章 背約的結果

第二張紅單:饑荒――情感饑荒,饑不擇食


  耶穌在撒瑪利亞的井旁,問那前來打水的婦人:「妳的丈夫在哪裡?」她回答:「我沒有丈夫。」耶穌就直接指出,她已經有五任丈夫,現在同居的男人,還沒有合法的婚姻關係(約四6~18)。這類型的男女關係,目前充斥全世界。結婚、離婚、再結婚、再離婚,結了又離,離了再結,心中那份愛的渴望,好像沒有辦法得到滿足,只能不斷嘗試新的異性。好像試穿衣服,同居後感覺不錯,就結婚;不滿意,換個異性同居,試了再試。

  饑不擇食的結果,使一個人的生命變得非常複雜。女人與不止一位男人發生性關係以後,生理方面罹患性病的風險更高;那種急切地想要滿足愛的渴望而發生性關係的態度,更會吸引只想要性,卻不願付出愛的男人來靠近她。雙方都不知道什麼叫作「盟約的愛」,以為在一起互相取暖,有一點「愛」的感覺,就是真愛。這種愛的感覺,好像「賣火柴的小女孩」所點的 火柴,幾秒鐘後幻想破滅,瞬間回到漆黑陰冷的現實:又被拋棄了。

  違背婚姻盟約的人,必定會收到的第二張天國紅單,就是「饑荒之災」。饑荒在經文中,原是指戰亂後多數的勞動人口戰死,無人耕種、無人生產,物資極度缺乏,有錢也買不到糧食的光景。屬靈寓意是指:背約必帶來「情感饑荒」。

  「主耶和華說:日子將到,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。人飢餓非因無餅,乾渴非因無水,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。」(摩八11

  在承受「刀劍咒詛」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,根本沒有得到所需要的愛和安全感。就像一棵樹苗,它需要多少水分、陽光、空氣和養分才能長大,是一定的,若缺少這些養分,一定長不好,結不出好果子。他們長期處在極度缺乏愛的饑渴中,以致進入青少年期後,非常容易陷入不當的男女關係,因為他們太渴望愛和被愛了。

  「人吃飽了,厭惡蜂房的蜜;人飢餓了,一切苦物都覺甘甜」(箴二十七7)。

  一個人如果三天沒喝一滴水,看到花瓶的水,也可能把它喝掉!饑渴過度,就容易「饑不擇食」。孩子到了青春期,既有情感上的強烈渴望,再加上生理上的性需求,使得男女濫交的問題愈來愈嚴重。

   台灣未婚少女懷孕率是全亞洲第一名,每年的墮胎潮、不斷發生的情殺事件,都是因為饑荒的咒詛仍在這塊地上。

  「井旁婦人」這類型的女性,是「情感饑荒」的典型,從她的原生家庭,多半能找到「刀劍」這張天國紅單。因為原生家庭中沒有愛,她的父母親原本應該給予她許多親情的擁抱,卻因為刀劍之災,家庭變成戰場,她沒有得到擁抱,於是轉向其他男人尋求擁抱。更不幸的是,刀劍與饑荒之災往往延續到下一代,使兒女遭殃。

  一位媽媽親手將年僅十歲和四歲的兒女強灌安眠藥,再將兒子手腳緊綁,眼口鼻用膠帶及大毛巾封死,先打電話給禮儀公司,告知兒子已死亡,需要他們幫助。掛完電話,在房內燒炭自殺。

  這位媽媽年三十八歲,有四次婚姻,曾遭家暴。前年二月帶著兒女搬到一棟透天厝租屋,每月房租一萬元。婦人燒炭時身著粉紅上衣、紅長褲,男童全身紅衣紅褲,女童灰上衣、紅長褲。根據民間信仰的說法,自殺時若穿紅色衣物,可化為厲鬼,找其怨恨的人報復。

  這位楊姓婦人的父母早逝,她結婚四次,人生變得如此複雜,看來不是因為父母沒有守住婚姻,而是沒有人教導她何為盟約、和正確的男女交往。四次婚姻三次以離婚收場,又被家暴傷害,心中必然充滿哀怨。

  案發後,警方查出楊婦兒子登記的生父,是她的第三位丈夫張姓男子,警方通知張男,張男說:「這個兒子不是我親生的,我就是因此才與她(楊婦)離婚。」而婦人現任的丈夫人在中國,聯絡不上。

  這位現代版的「井旁婦人」渴望得到「愛」,而與至少四個男人發生性關係,換來的不是她所期望的真愛,反而盡是「被拋棄」的痛苦。她之所以過得那麼辛苦,連房租都付不出來,一定是現任丈夫沒有負起經濟上的責任,才會讓她壓力大到喘不過氣來。她為自己和孩子穿上紅色的衣褲,希望自己和孩子們死後,將怨氣轉向過去苦待過她的人,顯然她的心裡為過去生命中所受到的惡待,充滿了怨恨與憤怒。

  沒有人告訴她,那些傷痛多半是因為自己不明白真理,在愚蒙中作決定所造成的;沒有人告訴她,靠著基督的大能與恩典,只要她願意謙卑尋求天父的愛,她的情緒傷害可以得著完全的醫治,恢復內心的平靜。

  沒有人告訴她,她的兒女若在基督裡,就可以領受上帝諸般的祝福,前途無限光明,不需要她將他們的生命帶走。她以為已經沒有路可以走,沒有人告訴她,耶穌基督就是通往平安喜樂的道路,上帝的話語,是她人生可以走的路。

  光是過去一個星期,就有好幾起非常不幸、令人心痛的社會事件,都是父母沒有守住婚姻盟約的結果。更可怕的是,當我上網搜尋「母親殺死兒女、後自殺」的新聞時,跳出來的「雷同新聞」竟然多如牛毛!刀劍衍生饑荒,饑荒又帶來刀劍。而且這類殺兒女以後再自殺的事件,遍佈全世界,有的發生在大城市,有的在鄉村;有的在美洲,有的在歐洲,或亞洲。這已經不是個案了,這確實是全世界違背上帝盟約所招來的第三個咒詛:瘟疫!

 

第六章 親密關係的穩固根基:靈的合一

  能讓婚姻長長久久,而且充滿喜樂的要素是什麼?為什麼有人老夫老妻了,還能一起手牽手去散步、運動,聊不完的話?想要「白頭偕老」、「一世恩愛」,需要具備什麼條件?

  答案就是本章所要探討的「靈的合一」。靈合一的夫妻,關係親密,無話不聊,想法近,即或有些不相同,也能彼此聆聽對方,尊重對方。生活中若有衝突,能夠理性地溝通,最終達成共識而和解,關係恢復,甚至更加親密。每一對誠心走進結婚禮堂的新人,都有白頭偕老的初衷與期待,只是統計數字顯出一個殘酷的事實:台灣近幾年,每年全國的離婚對數除以結婚對數,比率都超過百分之四十!還有,二〇一一年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,五十至六十四歲的離婚人數,比十年前多出二至三倍,白頭偕老的婚姻愈來愈少。「忍耐你到老就夠了,不想忍耐你到死」的婚姻愈來愈多,這些夫妻多半是為了兒女忍耐,才守住婚約;一旦兒女成年,就趕緊逃離婚約關係。

  難怪主耶穌離世前為門徒這樣禱告:

  「我……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,使他們都合而為一」(約十七20)。

  「合一」是主耶穌對門徒的旨意,更是婚姻家庭穩固的要素。「信我(耶穌)的人」不見得會合一,耶穌才不得不為門徒的合一向父禱告,這是令人感到無奈的事實。夫妻即使同樣信主,也有可能走到離婚的地步,原因就是沒有「靈合一」。

  只是,靈看不見、摸不著,兩人之間有沒有「靈合一」,要怎麼看?上同一間教堂,共用一本聖經,唱一樣的歌,穿一樣的衣服,住同一個屋簷下,上幾堂婚前輔導課程,就能擁有「靈的合一」嗎?

「靈合一」的特徵

  保羅領受聖靈的啟示,要求聖徒在合一關係上,必須做到:

「你們就要意念相同、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」(腓二2)。

  這就是靈合一的特徵:

1. 心思意念相同

2. 愛心相同

  心思意念要如何相同?透過溝通。一天、兩天、一個月溝通,就能讓兩個不同成長背景的人,在想法、價值觀上相同嗎?當然不能。要達到這個目標,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,就各種不同的主題彼此分享、討論。討論的層面愈廣、愈深入,兩人就愈能合一。

  例如,周休二日的時間要如何安排?教會服事與休閒生活之間,要如何取得平衡?教育方面,孩子犯錯時,要用什麼方式懲戒?誰來懲戒?夫妻的金錢如何管理?分別財產或共同財產?為教會奉獻的原則?奉養父母的金額?貸款購屋呢,或是租房子就好?大大小小的事務,若能充分溝通討論,兩人就能獲得因合一而有的親密感。

  愛心要如何相同?每個人的愛心大小、表達的方式,不盡相同,那是因為各人的價值觀不同,優先次序不同,所以對某個人、某件事要付出多少時間和金錢,一定會不同。因此,夫妻兩人如果對某件事或某個人,表現出來的愛心不同,就證明他們的想法、價值觀不同;情節重大時,衍生的後果往往是爭執、吵架。

  比如,每個月要給父母多少奉養費,就是愛心表達的問題;小舅子登門借錢,作太太的如果疼這個弟弟,願意借出的金額就會比丈夫多,這也是愛心不相同的例子,夫妻的準則是什麼,這時就顯得重要了。若沒有共同的標準,往往造成夫妻吵架,損壞合一關係。

  聖經裡還有一個合一的特徵:

  「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,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。你們……要一心一意,彼此相合」(林前一10)。

  這就是合一的第三個特徵:說一樣的話。

  如果我問一群孩子:「等一下晚餐時間想要吃陽春麵的,請舉手。」

  只有一個舉手。

  我再問,「想要吃麥當勞的舉手。」

  結果是,全部的人都舉手。他們在這件事上,都藉著舉手說一樣的話:我要吃麥當勞。有合一嗎?有。一群人說一樣的話,雖然人多,想法卻「如同一人」,他們在吃晚餐這件事上,確實表現出合一。

  夫妻若對某件事的說詞不同,就證明兩人在這件事上的價值觀、想法不同。有些事看法不同沒什麼關係,有些事情不能看法不同。

  二十九年的教會生活中,我看到聖徒在「合一」方面,實在有待加強。有人問牧師、傳道人:「請問,什麼是重生?」一個教會裡如果只有一個傳道人,答案就是一個;如果有兩個傳道人,會有兩個不同的答案;如果五個傳道人,答案將會是五個!

  「請問,什麼是方言禱告?什麼是聖靈充滿?」

  「牧師,請問當代教會裡還有使徒、先知嗎?」

  若問這類的問題,會有更慘不忍睹的結果。有合一嗎?沒有。有些問題不能容許「不同的話」,因為那可能會造成關係失和,教會分裂。

   婚姻也是如此。

  傍晚六點鐘,小孩問媽媽:「我可不可以吃餅乾?」通常媽媽比較「有概念」,回答一定是「不可以,過幾分鐘就要吃晚餐了,怎麼可以吃餅乾!」

  孩子踢到鐵板,不死心。去找爸爸,問:「爸爸,我好餓,可不可以吃一點餅乾?」父親悲天憫人,慨然答應。接下來,就是妻子與丈夫的吵架聲了。

  當兩人達到「心思意念相同」、「愛心相同」、「說一樣的話」這種高品質的「靈合一」時,雙方就能夠「沒有懼怕地和對方分享內心最深處的感覺、想法、信念、經歷,使彼此在各方面的想法愈來愈趨於一致」。對基督徒而言,就是雙方都沒有恐懼(忌諱),能和對方分享上帝在自己生命中的帶領、教導、經歷,使兩人在各樣的價值觀上「趨於一致」。

  你和配偶之間能夠「沒有懼怕」地分享任何事嗎?讀者藉此就可以看出自己和配偶之間靈合一到什麼程度。你和同工之間能夠彼此分享內心的想法、感覺、經歷嗎?你和同工之間的合一有幾分?

  注意,是「趨於一致」,因為人不可能透過溝通而「完全一致」。不管是教會中的肢體關係,或是家庭中的婚姻、親子關係,我們都要以務實的態度,追求「趨於一致」的合一。

 

第八章 友誼偵探

真希望像林志玲

  友誼偵探判斷、篩選交往對象的第七個指標:對方對自己外表特徵的態度。

  一個人的外表是由基因和成長環境造成。有的外在特徵可改變(如髮型),有的不能改變。友誼偵探必須觀察潛在交往對象,對自我的接納程度。他(她)的自我形象良好嗎?覺得自己有無外表上的缺陷?若能改變,希望外表有什麼改變?

  如果外表特徵是後天造成的(如意外),他坦然接受嗎?無論先天或後天,都是上帝許可的結果,一個人若不接納自己的外表特徵,將來恐怕變得怨天尤人、自哀自憐。誰會想要跟常常不快樂的人共度一生?

  有一天,我在社區中庭遇到一位還沒信主的鄰居,我們都不趕時間,就聊了起來,談到教會,談到基督信仰。她說她對基督信仰有蠻正面的感覺,她認識一位基督徒姊妹因家中失火,身體、臉部嚴重灼傷,幾近毀容。但是她每天都喜樂地面對生活,照常工作,並沒有動任何整形手術。沒想到大約一年以後,她的臉部幾乎恢復原來的容貌,看不出曾經灼傷!

  同樣的災難,若發生在別人身上,恐怕是無止盡地哀傷,怨恨,不敢出現在人群中,失去生活、工作的動力。一個人沒有辦法接納自己的外貌,他的生命力、甚至金錢,就會流失。整形診所一家一家地開,正是因為許多人相信,他們目前的外貌、長相使他們得不到大眾歡迎。

  怎麼解決呢?他們不尋求真理的協助,挖掘出自己生命中那些「不討人喜歡」的特質,從根本的原因改善;反倒以為只要容貌改變,就會受人歡迎。等到容貌改變了,效果沒有原本預期的好,他們接下來就可能求助於「改名」、「改運」、「改風水」等等,時間與財富不斷流失。

  有人從小缺乏愛,對自我的認定是「沒人會喜歡我、愛我」,但又渴望被愛,就隨便找對象結婚,只因對方向自己表示好感,就認為「天賜良緣」,機不可失;婚後苦惱得不得了,常要找輔導幫助解決情緒問題、夫妻問題。有人對自己的認定是「我長得很醜」,希望兒女不要像自己一樣醜,就隨便找個老外結婚,好讓兒女成為「混血兒」,比較漂亮;現在卻要面對夫妻間,因文化差異而難以深入溝通的痛苦。有一個人自認為適婚年齡已過,條件不好,有人介紹一個曾經罹患精神疾病、尚未根治的女生,他的自我認定使他選擇「有就好」,婚後卻開始
嫌棄配偶,使配偶的心更加受傷。

  不接納自己外貌、長相的人,往往也不相信配偶會接納他,所以常有不安全感的表現。例如,很怕配偶跟異性談話。如果看到配偶和異性有說有笑,就會產生莫名的怒氣、恐懼,緊接著就是夫妻吵架。自我形象低落的人,也很容易被冒犯,常覺得身邊的人瞧不起他,很容易因為配偶一個無心的眼神、一句無心的話,就怒氣沖天,覺得配偶沒把他放在眼裡。這樣的人,常有憤怒的情緒,自然常會有人際衝突,對配偶緊迫盯人,奪命連環call 等等。
  一個人為什麼不接納自己的外表?通常是「被比較」的結果。

  父母的讚美與肯定,對兒女自我形象的建立非常重要。有一位姊妹在禱告會時,請求大家為她「胃潰瘍」禱告。她已經去醫院照了胃鏡,發現有潰瘍,現在胃部非常疼痛。通常,分享代禱事項的時間,我會很單純地請每個人輪流分享,講完就換下一位。這次,我沒有請下一位分享,我直接問她:

  「妳為什麼會得胃潰瘍?」

  她回答:「因為我不快樂。」她知道誘發這次胃潰瘍的原因。

  我再問:「妳為什麼不快樂?」她說:「因為我覺得沒有人喜歡我。」

  奇怪的是,她在教會的兩年內,我觀察其他弟兄姊妹對她的態度,並沒有看到誰不喜歡她,我也沒有不喜歡她,與她一起服事的人,從來沒有人對她有負面的評價。沒有「人」喜歡她?難道我和喜歡她的弟兄姊妹都不是「人」?

  她又補充:「我什麼事都做不好,沒有人喜歡我。」

  「是誰告訴妳,說妳不會做事?是誰告訴妳,說她不喜歡妳?」我再問。

  這位姊妹說:「我媽媽都說我是家裡長得最醜的,所有兄弟姊妹中,沒有一個小孩長得像我這樣難看。他們也都說,我是最不會讀書、最笨的一個。」

  我明白了。她的胃潰瘍是低劣的「自我形象」、「自我價值感」衍生的疾病。

  母親乖謬的話語,像一顆原子彈,把她的自我形象炸得粉碎。從小就「相信」母親那些負面的話,長大之後,她的心思也離不開那「彎曲乖謬的話」。即便在職場上,她的工作能力並不差,受到同事、主管的肯定;在教會中,她的服事也很有果效,卻無法抹滅母親負面話語的影響力。那些負面話語就像魔咒一般,縈繞在她的腦海中,時時刻刻提醒她:沒人會喜歡妳的,因為妳很醜,又很笨。

  我跟她一來一往,對談了十分鐘。我告訴她:「如果妳想要得醫治,妳需要做幾件事。」

  「首先,妳要向上帝說對不起,因為妳污辱上帝。」

  這對她而言,太難以接受。因為她覺得自己是受害者,怎麼變成她有問題?我向她解釋:「聖經上說,人類是按著誰的形像造的?上帝。祂造人以後,對祂自己的成品下了一個評語:甚好(創一31)。可是多年來,你卻一直論斷自己是『很笨的人』、『很醜的人』,另一個意思就是:上帝,你是很笨的上帝,用你那很笨的形像造了我;上帝,你是很醜的上帝,用你很醜的形像造了我!」

  「妳誤信家人的話,因為妳當時不認識真理,所以把撒但的謊言當成事實,相信自己很醜、很笨,不會有人喜歡妳。這幾個信念,使妳多年來鬱悶不樂,難怪妳會得胃潰瘍。妳違背了上帝『要常常喜樂』的命令,違背了『生氣不可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』的情緒命令,也違背『不可論斷自己』的命令,給撒但留了地步。請妳現在跟著我一起禱告,向上帝認罪、悔改,好讓上帝的大能,可以向妳顯現。」

  她當下跟著我一句一句禱告,運用「回到基督裡」的五個步驟,為自己的病祈求。幾天後她告訴我,當晚禱告以後,她的胃就沒有再疼痛,她知道,自己已經領受了醫治!

  身為父母的人,要非常謹慎自己的口舌。從上述那位姊妹的例子,就可以明白,為什麼用乖謬言語傷害一個人的自我形象,在上帝眼中是很大的罪,上帝對此的刑罰也很重:

  「只是我告訴你們……凡罵弟兄是拉加(WORTHLESS;即「廢物」、「沒用的東西」之意)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(EMPTY HEAD;即「白癡」、「笨蛋」之意)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」(太五22

  如果你在普通朋友階段,沒有察覺出交往朋友在自我形象方面的問題,貿然與對方結婚;將來在生活中,恐怕在配偶身上,會有收拾不完的情緒問題,以及自我價值感低落所衍生的衝突。正確的態度,應該是在普通朋友的階段,就用友誼偵探的精神,觀察對方是否有「不接納自己」、「自我價值感低落」這方面的問題。若有,應當以普通朋友的立場,協助他(她)領受醫治,用真理重新看自己。等到對方得了醫治,才能考慮列入可能交往的名單;若沒有改變,就算再怎麽喜歡對方的才華、外貌,也不可以交往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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