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治釋放的根基信念
勸化醫治工作坊進行中,我常安排Q&A的時間,有一次一位弟兄問:「舊約的律法有六、七百條之多,張傳道這種教導,根本是把人拉回律法以下,使人失去基督裡的自由與喜樂,活得寸步難行」。
乍聽之下,要守六、七百條法律,確實很繁瑣,使人生厭。如果一個家庭裡,作父親的制定七百條家規,要求每個孩子一定要遵守,若不遵守,每條家規都有罰則,實在蠻恐怖。
在民主法治社會裡,維繫社會安定的力量是什麼?最主要的,就是人人守法。每年三月底前,一定要報所得稅,四月,就會收到汽車牌照稅的繳稅通知,五月會收到房屋稅繳稅通知,六月燃料稅通知;每次收到這些通知,就要長嘆一口氣,因為荷包立刻大失血。雖然「瑪門」瞬間流失,讓人有點兒感慨,其實,心裡早已習慣這些稅制,「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」(羅十三7),這本來就是一個國民應該盡的義務,就算心痛,也必須接受。
走在馬路上,最常看見的親子互動溫馨畫面,就是爸爸或媽媽牽著小小孩的手過馬路前,蹲在地上,指著紅綠燈,對孩子說:「現在是紅燈,不可以過馬路,要等到綠燈才可以走過去」。孩子被教導幾次之後,已經會複誦父母的教誨:「紅燈不可以走,綠燈才可以走」。
再長大一點,能坐機車時,父母會告訴他:「騎摩托車或腳踏車,都要戴安全帽,不然會被罰五百元喔!」沿路父母可能會教他:「這個標誌表示只能右轉;那個的意思是單行道,那個牌子上的數字,告訴我們不可超過五十公里的時速,否則被警察抓到,會罰錢喔!」
長大之後,孩子要創業,開辦一家公司,申請過程中,涉及國家所制訂的各式各樣的法律:勞基法、稅法、公司法、商事法、票據法……;如果是關於餐飲的行業,可能還要面對衛生機關的查核,又有一堆法律需要去瞭解。
瘟疫流行期間,若已受感染,卻跑到公共場所,可能要被判「散播細菌罪」!光是台灣這個小小的島,就已經有數不清的法律。不信的話,去書局找一本「六法全書」來算,看看裡面有幾千條律法!
成千上萬條法律就在你身旁管轄你,你會不會覺得「寸步難行」?你會覺得「不自由」嗎?當你走在馬路上、開車上馬路,或高速公路,你會覺得「寸步難行」嗎?應該不會吧?我走在馬路上時,不會心裡一直想:「紅燈不可以過去,綠燈才可以;警察在哪裡?我要小心紅燈不要右轉;糟糕!這裡是不是單行道?我得趕快找到道路標誌,確認現在這條路是不是單行道,速限多少……」。
被多如牛毛的法律管轄,卻完全不會感覺它們的存在。這不是一個正常國民應該有的感覺嗎?我只有在一種情況下,會強烈感受法律的存在,那就是:違規,或想要違規時。